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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LECTRONIC WEEKLY
广告刊例
社址: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90号
电话:(010)65252116 邮编:100010
电话/传真:
(010)65251990
刊 登 广 告 简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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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广告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广告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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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在本报刊登广告需持单位介绍信(主管证明)和交验有效营业执照的原件或重新加盖工商局盖章的复印件。如实填写《北京电子报》广告刊户登记表。以及与广告内容有关的相应证明、批准件,否则本报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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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,实事求是,字迹清楚,图片清晰,对于言过其实、弄虚作假的广告,本报有权修改或拒绝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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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刊出后,若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,本报可对差错部分更正一次,原已刊出的广告,仍按规定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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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稿已发排,刊户因故停撤广告,需付广告费的20%作为排版损失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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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户指定版面和位置的广告加收30%,加急广告加收30%,套红加收30%。在本年度连刊10期减速收广告费5%,连刊20期减速收广告费10%,连刊26期减速收广告费15%,连刊52期减速收广告费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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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广告一律预定、排队,由本报根据版面情况统一安排。双方签订局面合同后,广告费在刊出之前一次性汇付本报财务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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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广告截稿日期为刊出前30天,外商广告为45天,广告手续齐备后,按来稿的先后顺序刊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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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刊户必须接受本报监督,及时处理读者来信,做好售后服务工作。
广告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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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寄广告:(黑白)(97年6月1日起执行)
版面:8cmx5.4cm
1200元/次(即新五号字400字)
8cmx11cm
2200元/次
8cmx22.3cm
4400元/次
中缝:5cmx6cm
800元/次(即新五号字300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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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象宣传广告价目表(黑白)(97年6月1日起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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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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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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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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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版
1/2版
1/4版
1/5版
1/8版
报眼
题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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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3cmx34cm
22.3cmx17cm
22.3cmx8cm
22.3cmx7cm
11cmx8cm
11cmx5.5cm
需做5次以上,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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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元/次
7000元/次
4000元/次
3000元/次
2000元/次
4000元/次
400元/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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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广告按以上广告价目表招待价格加收50%(人民币结算)
三、《合订本》广告价目表(单册价格)
(97年6月1日起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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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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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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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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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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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(彩色)
封底(彩色)
封二(彩色)
封三(彩色)
内页(单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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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5(宽)x26(高)
18.5
(宽)x26(高)
18.5(宽)x26(高)
18.5(宽)x26(高)
18.5(宽)x26(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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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
26000
20000
18000
7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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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开全页(其中18.5宽x5高为报关位置
16开全页
16开全页
16开全页
16开全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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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合订本广告组稿时间从每年3月份起至8月底截稿,请广告刊户刊户勿错过良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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